1、90天观察期后罹患合同约定重疾(28种少儿重疾/38种成人重疾),给付主险保险金额的%,同时合同终止:
少儿重疾: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脊髓灰质炎、严重心肌病、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植物人状态、严重川崎病、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哮喘、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残疾)
成人重疾: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多发性硬化症、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植物人状态、严重心肌病、重症肌无力、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严重克隆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2、年满85周岁前(含)罹患合同约定轻症(10种少儿轻症/10种成人轻症),给付主险保险金额的20%,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3、年满85周岁前(含)罹患合同约定男性/女性特定重疾,且于确诊日后30日内仍生存,则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额外给付主险保险金额的50%,同时合同终止。
男性特定重大疾病:肺癌、肝癌、前列腺癌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肺部、乳腺癌、宫颈癌
4、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给付主险保险金额的%,同时合同终止
疾病终末期阶段指:需由我们认可的医生出具诊断证明,证明该末期疾病同时满足以下二个条件: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平均存活期在6个月以下。
5、若在年满60周岁后(含)被认定达到长期护理状态,则自该状态认定后的下一个保单周月日起,每月给付主险保险金额的1/,连续给付10年。第一次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之日起,合同终止,但本项责任将延续至长期护理保险金完全给付时止。
举例说明及对应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