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卡·互助服务卡”小知识:《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本活动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以下25类:
1.急性心肌梗塞2.冠状动脉搭桥术3.原发性恶性肿瘤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5.重要器官移植6.白血病7.颅内原发肿瘤手术8.严重烧、烫伤9.截瘫10.肢体缺失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12.双目失明13.语言能力丧失14.重症帕金森病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6.心脏瓣膜移植术17.系统性红斑狼疮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1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20.严重重症肌无力21.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2.深度昏迷23.双耳失聪2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5.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保障待遇:
(1)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后6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上述25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者多类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元,本期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终止;(2)在本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上述25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类或者多类时,可以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元,本期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终止;确诊为原位癌的,给予慰问金2元。
赔付所需材料:
(1)身份证、京卡复印件
(2)诊断证明、病理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3)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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