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疾病病因
疾病症状
治疗方法
疾病后遗症
疾病诊断
预防策略
饮食保健

重磅丨我县健康扶贫做法上新华日报头版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破解农村贫困患者治病之困,彻底解除其后顾之忧。”阜宁县委书记顾云岭在接受新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阜宁20个“药方”替贫病家庭拔“穷根”

(选自《新华日报》年4月7日)

3月20日,阜宁县陈集镇双营村村医阙金国带着药箱,上门为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郑士高体检,并叮嘱注意事项。

64岁的郑士高患脑梗多年,基本失去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走路都要人看着,一不留神就会跌跟头。”老伴朱秀梅说,有一次老郑发病昏倒,医药费、住院费前后花了几千块钱。她得一直留在家中照顾,家庭没有额外经济来源,生活拮据。“不过,现在好了,看病只花很少的钱,阙医生还全程帮办药费报销,‘健康扶贫’解了我家一个大难题。”

双营村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53户,共人,不少人家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健康问题导致家庭困难的有46人,比例达43%。许多家庭往往病倒一个人、垮了一个家,疾病已成为贫困群众脱贫路上的最大阻碍之一。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制定针对性措施,破解农村贫困患者治病之困,彻底解除其后顾之忧。”阜宁县委书记顾云岭说。

确保不让一名群众因健康原因在全面小康进程中掉队,阜宁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作为年重抓的“双十工程”之一,出台《阜宁县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开出提高结报比例、落实先诊疗后付费等20项健康扶贫“药方”,减轻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就医负担,助力脱贫。

健康扶贫应扶谁?精准识别是关键。通过对扶贫医疗救助对象及参保资助对象的核实认定,阜宁建立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信息台账,建起人口健康状况信息库,为制定精准帮扶政策打牢基础。阜宁县卫计委主任陈其斌介绍,经各村工作人员逐一登门走访,最终筛查出因病致贫者人,其中大病患者人。

一名签约家庭医生、一份电子健康档案、一份就医明白卡、一次免费体检,以及每月一次的访视,阜宁送给每位健康扶贫对象一个服务“大礼包”。为最大限度降低他们的医疗支出,阜宁开出结报“零起付”、住院费用自付上限控制的“药方”。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镇级医保结报的起付线是元、县级元,针对低收入人口则实行直接医保结报,不设起付线;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正常报销外,个人自付费用超出10%的部分,医院承担。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郑士高可享受健康扶贫中大病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民生三项保险补助等一揽子优惠政策。老郑最近一次住院共花费元,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元后,又享受到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最终自己只要付元,报销比例合计高达93%。

与此同时,阜宁整合人社、民政、卫生等部门职能,着力建设健康扶贫体制机制。通过发放健康扶贫卡,设置“健康扶贫人员”标识,扶贫对象优先办理挂号、诊疗、检查、住院、结算等手续,患者无需多跑路,就近即可获得便捷的医疗服务。

“参加新农合不缴钱,大病住院有保障,签约医生上门服务,有这些好政策,我还要好好活。”郑士高说。健康扶贫,扶起困难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希望。今年,阜宁县财政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代缴参合资金.84万元。今年1至2月,阜宁已有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人次享受健康扶贫政策,节省看病费用.76万元。

本报通讯员邱俊荣杨先锋

本报记者卞小燕

我县健康扶贫20个“药方”

1.实行免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家庭医生签约。将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家庭医生签约范畴,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免费对象为县扶贫办提供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下简称“低收入人口”)。2.实行结报“零起付”。低收入人口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免除医保结报起付线。3.实行住院费用自负上限控制。低收医院住院治疗,个人自负费用超出10%部分医院承担。低收入人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如果个人自付费用还超过住院总费用的10%,则超出部分由就诊医疗机构承担。4.实施医疗救助全覆盖。将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5.实施器官移植补助。对罹患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须实施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低收入人口,在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助及医疗救助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重大疾病专项救助金,从移植后次年起,3年内每年按实际情况给予服用抗排异药物救助1-3万元。6.实施重病救助。对当年确诊恶性肿瘤的低收入人口实施一次性0元的救助;对民生保险范围内的病种,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剩余的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按70%比例予以救助,限额30万元;对符合扶贫健康保险条件的患病对象再予以保险补偿。实施一次性0元的救助的对象是当年确诊恶性肿瘤的低收入人口,医院首次住院时纳入“一站式”结算;民生保险补偿对象为当年(保险期内)首次罹患以下56种疾病及其他医疗总费用大于10万元的罕见病的低收入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剩余的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按70%比例予以救助,每人累计赔偿限额30万元。56种疾病为: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多个肢体缺失、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严重Ⅲ度烧伤、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终末期肺病、深度昏迷、严重原发性心肌病、坏死性筋膜炎、严重心肌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甲亢、唇裂腭裂、1型糖尿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血病、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重症肌无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能损害、严重肾髓质囊性病、严重冠心病、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隆病、埃博拉病毒感染、严重脊髓灰质炎、严重心肌炎、克-雅氏病(CJD人类疯牛病)、肺源性心脏病、夹层主动脉瘤、嗜铬细胞瘤、肺淋巴管肌瘤病、原发性骨髓纤维化、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溶血性尿毒综合征。7.提高结报比例。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在村卫生室结报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在县、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实行分段按比例补偿。(1)低收入人口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在医保系统标注,其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时,结报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低收入人口在县、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自负超过0.7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大病保险再补偿,补偿比例为:0.7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按55%补偿,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65%补偿,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按75%补偿,20万元以上,按85%补偿。8.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和考核,严格控制大型设备检查和非基药使用比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9.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就近医疗、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医院、各卫生院为低医院。医院住院治疗不享受结报“零起付”、自负费用不超过10%、一次性医疗救助等相关优惠政策。10.实施精准识别。将低收入人口在医保系统进行精准标注,低收入人口在县、镇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身份证、社保卡挂号即可实现精准识别。11.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凭建档立卡手册、身份证、社保卡住院,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低收入人口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与病人或家属签订《阜宁县健康扶贫对象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结算协议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手册、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并将社保卡(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建档立卡手册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医院保管,住院治疗期间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只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对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病人,将停止其健康扶贫的优惠待遇,医院也可根据协议,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2.实施“一站式”结算。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医院通过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13.实行“三级”包保服务。县卫计委班子成员包干负责所分片镇区(街道、社区)的健康扶贫工作;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健康扶贫工作;村卫生室室长负责包保所在村健康扶贫工作。低收入人口在村卫生室看病费用及时结报、应报即报,在县外就医费用由室长及时帮助结报,确保患病低收入人口享受到每一项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对新增的低收入人口,卫生院和卫生室在一周内完成精准识别、建立台账,列入健康管理,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对低收入人口已脱贫的,继续跟踪服务2年,降低因病返贫概率。14.实施疾病分类救治(1)对患有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的低收入人口实行集中救治,制订个性化诊疗方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2)对已经核准的慢性疾病患者,签约医生或团队负责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量身定制”提供签约服务,实行“五个一”服务,即每一个健康扶贫对象拥有一名签约责任医生,一份完整的电子健康档案,一份就医明白卡,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每月一次访视。(3)对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按照基层首诊原则,合理引导就近就医,基层卫生院不具备诊治能力的,积极组医院住院诊疗或手术。(4)对一些特殊病例,医院不能解决的,由医院制定治疗建议方案,通过远程医疗会诊、外请专家等方式,实施有效治疗。(5)对确需到县外诊疗的病例,实行规范的转诊制度,医院、医院、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办理转诊证明,然后到县人社局办理转诊签批手续,才能享受低收入人口健康扶贫相关优惠政策。15.实施妇幼健康免费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优先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免费体检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6.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强化和落实重点传染病、慢性病防治措施。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筛查登记和服务管理;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和健康理念,提升低收入人口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促进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健康行为生活方式,从源头上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7.明确工作责任。县委扶贫办,县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委和各镇区(街道、社区)要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健康扶贫工作,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县人社局要完善基本医疗政策;县民政局要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托底救助工作,提高医疗救助和托底救助水平;县财政局要对健康扶贫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县卫计委牵头负责健康扶贫相关措施落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低收入人口合理就医,对推诿病人、随意转诊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开展健康扶贫示范点培植活动,通过示范引领,辐射全县,带动面上健康扶贫工作;各镇区(街道、社区)要将健康扶贫作为本地脱贫攻坚主要任务,进行统筹部署。18.开展宣传培训。县委扶贫办,县卫计委、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和各镇区(街道、社区)协同配合,将年调整后的健康扶贫政策,以各种形式宣传到每一个健康扶贫户;县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培训,确保相关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健康扶贫新政策和工作新要求。19.建立沟通机制。县健康扶贫办公室建立健康扶贫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设立信息联络员,负责健康扶贫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确保健康扶贫相关信息共享共通,及时更新。县卫计委相应建立系统内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的统计汇总。20.加强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县综合目标考核管理,作为全县扶贫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行动迟缓而影响健康扶贫工作落实和实际成效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北京哪里治疗白癜风最好
治好白癜风要多少钱


转载请注明:http://www.ufmec.com/jbhyz/9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