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两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一、保险对象:
县计生协会对我县70周岁以下的计生对象户(农村或城镇低保计生两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仅限父母),按照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投保幸福保障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二、理赔条件及标准:
(一)身故赔偿元;
(二)意外伤害残疾一次性赔偿元;
(三)意外住院医疗年内赔偿元;
(四)重大疾病年内赔偿元。
三、理赔方式:
(一)身故。受益人持死亡证明、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和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到江口县人寿保险公司理赔。
(二)意外伤害残疾。本人(家属)医院诊断书、出院记录、鉴定证书(医院出具)、病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到江口县人寿保险公司理赔。
(三)意外住院医疗。本人(家属)医院诊断书、收费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报销结算单、病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到江口县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注:有医保按0元免赔,%给付,无医保元免赔额,80%给付)。
(四)重大疾病。本人(家属)医院诊断书、出院记录、病理图文报告、病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到江口县人寿保险公司理赔。(仅限30种重大疾病: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7.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8.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9.严重重症肌无力、30.终末期肺病)。
联系方式:县计生协会办公室:-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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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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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黄界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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