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多地已经有儿童新型冠状病毒(-nCoV)肺炎病例的报道,最小确诊的新生儿仅出生30小时。
为更好地应对儿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广东省医学会儿科分会、广东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广州市医学会儿科分会和广州市儿科质量控制中心组织广东省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临床诊治专家组部分专家共同制定了《广东省儿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专家共识》,关于儿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震动和治疗,共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诊断标准疑似病例结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d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d内与-nCoV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d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儿;
(4)有聚集性发病。
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有明确证据排除暴露史,即使符合3条临床表现者,应先考虑其他病因所致。
?新生儿暴露机会少,感染时可能没有典型临床表现。此外,母婴垂直传播的可能性存在,新生儿病例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