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哪些疾病属于特殊病种?
能享受什么报销政策?
问
本市特殊病种包括哪些疾病?
目前,本市门诊特殊病种包括: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例如,各类癌症、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
2.肾透析;
3.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血友病;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7.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8.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9.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10.多发性硬化;
11.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
12.重性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13.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
14.耐多药结核;
15.C型尼曼匹克病;
16.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
17.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
答
问
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特殊报销政策?
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是针对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医药费用较高的一些疾病,本市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
参保人员在本人备医院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住院标准报销。
答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